格隆汇6月23日丨维峰电子(301328.SZ)公布,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维迅光电83.33%的股份。为满足维迅光电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同意引入股东光之迅对维迅光电增资1,100万元。公司及维迅光电现有股东易志飞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维迅光电注册资本将从2,400万元增加至3,5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将从83.33%降低至57.14%。本次增资完成后维迅光电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关联人李嘉欣女士担任光之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光之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