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8月12日,万通智控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姚春燕的通知,获悉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浙0113民初3883号,判决姚春燕将其持有的公司11.25万股股票过户至李豪名下。
根据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所致,属于非交易过户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姚春燕持有公司股份45.51万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0.1972%),李豪持有公司股份11.25万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0.04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