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4季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 月 21 日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运营管理机构已对季度报告中的披露事项进行确认,不存在异议。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广东电力市场受一次能源价格、西南地区降水、市场用电需求及发电侧装机容量、售电公司
市场竞争等复杂因素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市场电价波动风险。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场内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基金主代码180401交易代码180401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7月11日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00000000.0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34年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22年7月26日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第 2 页 共 22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季度报告
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等稳定现金流及基础设施项目增值为主要目的。
投资策略(一)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策略
1、专项计划投资策略
专项计划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
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及因本基金扩募或其他原因所持有
的其他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
的基础设施项目;东部电厂(一期)项目为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大鹏镇秤头角的东部
电厂(一期)项目,包括项目相关建筑(构)物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2#、3#机组,电费收费权。
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有效决议的前提下,项目公司股东可以对外申请并购贷款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或对外申请经营性贷款。针对并购贷款和经营性贷款,可以以项目公司自有资产为债权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2、基础设施项目的购入与出售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审慎论证宏观经济因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情
况、天然气发电的行业环境及竞争格局情况、以及其他可比投资资产项目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来判断专项计划间接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当前的投资价值以及未来的发展空间。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深入调研项目公司所持基础设施资产的基本面情况,通过合适的估值方法评估其收益状况和增值潜力、预测现金流收入的规模和建立合适的估值模型,对于已持有和拟投资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在此基础上判断是否购入或出售。
对拟购入的基础设施项目,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基金管理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购入提供专业服务。对于拟出售已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基金管理人还将在评估其收益状况和增值潜力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交易程序和交易成本,评估基础设施项目出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方案并负责实施。
3、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动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并有权聘请具备丰富能源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经验的外部管理
机构根据基金合同、《运营管理协议》的约定承担基础设施
项目运营管理职责,通过主动管理,积极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业绩表现。本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运营管理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4、基础设施项目的机组延寿策略
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对应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基础设施项第 3 页 共 22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季度报告
目机组设计寿命均为30年,预计于2037年到期。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环境与基础设施运营情况制定基础设施项目机组延寿方案并负责实施。
2032年开始进入延寿准备阶段,2034年由深圳能源、东部
电厂作为运营管理机构协助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根据法
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向主管部门申请机组延寿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2036年,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机组延寿审批后,运营管
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制定机组延寿方案。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延寿方
案进行决议,包括不限于延寿期限、延寿资本性支出、管理费等事项。
延寿方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由基金管理人实施。
若基础设施项目1号、2号、3号机组未在到期前取得主管
部门延寿批准,或延寿方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则基金管理人将于机组设计寿命到期后,依照《基金合同》约定处置基础设施项目。
如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基金合同》期限届满前全部处置,且连续六十个工作日未成功购入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则《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二)基金扩募收购策略本基金存续期间扩募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运作办法》第四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
以及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注册等程序,并在履行变更注册程序后,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在变更注册程序履行完毕并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启动扩募发售工作。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
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管理组合的久期,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同时精选个券,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暂不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
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收益分配政策1、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本基金每年至少进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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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应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另行确定;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自2038年起至基金存续期届满之日,基础设施项目仍产生运营收入等现金流,由此产生的基金收益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其继任主体及基金投资的其他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
外部管理机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注:1、历次扩募时间以及金额(如有)无。
2、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高永杰
职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联系方式:0755-81395402
3、运营管理机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李柏岩
职务: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副总经理
联系方式:0755-84213229
4、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5、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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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00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6、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邮政编码:518000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7、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00
负责人:王小青
8、运营管理机构相关信息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9层、29-31层、34-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9层、29-31层、34-41层
邮政编码:518000
法定代表人:李英峰
(2)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社区下沙东部电厂行政办公楼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社区下沙东部电厂行政办公楼
邮政编码:518120
负责人:刘猛
9、原始权益人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9层、29-31层、34-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9层、29-31层、34-4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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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8000
法定代表人:李英峰
2.2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基础设施项目名称: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项目类型水电气热
基础设施项目主要经营模式以液化天然气为主要燃料,提供电力生产及相关服务并获取电费收入基础设施项目地理位置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秤头角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1.本期收入340991750.69
2.本期净利润-24295105.27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8296565.25
量净额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收盘市值为3807600000.00元,本报告期现金流分派率为1.63%,2024年年化现金流分派率为9.34%。
2、本报告期现金流分派率=本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2024年12月31日收盘市值,年化现金
流分派率=本年度可供分配金额/2024年12月31日收盘市值。
3、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本基金年度报告为准。
3.2其他财务指标无。
3.3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3.1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期间可供分配金额单位可供分配金额备注
本期62066202.100.1034-
本年累计355603739.400.5927-
2023年420085906.960.7001-
2022年457435573.080.7624-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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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本报告期及近三年的实际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期间实际分配金额单位实际分配金额备注
2024年三季度收益分
本期140999985.020.2350配包含2023年下半年及
本年累计476999985.020.79502024年一至三季度收益分配包含2022年及2023年
2023年640199907.001.0670
上半年收益分配注:无。
3.3.3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24295105.27-
本期折旧和摊销37577963.76-
本期利息支出2032872.17-
本期所得税费用-12194569.02-
本期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3121161.64-调增项
1-基础设施基金发行份额募集
--资金
2-项目公司期初现金余额--
3-应付项目的变动3926262.42-
调减项
1-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
2-需支付的利息-2032872.17-
3-需支付的企业所得税12194569.02-
4-应收项目的变动49570191.04-
5-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4713109.85-等),未来合理期间内的债务利息,运营费用等本期可供分配金额62066202.10-
注:1、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第 8 页 共 22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未来合理期间的债务利息、运营费用等,其中运营费用包括外部管理机构的管理费、检修费用、待缴纳的增值税等。
2、调增项增加用正号填列,调增项减少用负号填列;调减项增加用负号填列,调减项减少用正号填列。
3、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可供分配金额并不代表最终实际分配的金额。由于收入和费用并非在一
年内平均发生,电价及收益受电力供需情况影响,季节性温度变化和全社会生产用电情况将影响电力供需。所以不能按照本期占全年的时长比例来推算本基金全年的可供分配金额,请投资者理性看待。
4、本报告相关数据暂未经审计,最终2024年可供分配金额请以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3.3.4本期调整项与往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无。
§4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4.1对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情况的整体说明
1、报告期内运营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坚持“安全第一、运营高效、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经营理念,持续为深圳市提供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电力供应。基金管理人和项目公司共同委托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作
为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的统筹和实施工作。基金管理人按照《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对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考核。本报告期项目公司实现发电收入340749257.06元(不含税),上网电量
71922.40万千瓦时,平均电价约为0.5354元/千瓦时(含税);天然气成本199432760.96元(不含税),消耗 LNG约 10.07万吨,平均 LNG成本约为 2157.76元/吨(含税)。项目公司和运营管理机构密切沟通、紧密合作,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公司安全稳定运营,为电力平稳供应做出积极贡献。
2、报告期以及上年同期整体运营指标
本报告期内,机组设备使用情况良好,未发生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事项,本项目暂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补贴。
(1)发电量73029.46万千瓦时,上年同期69316.99万千瓦时,同比上升5.36%;
(2)平均利用小时数624小时,上年同期592小时,同比上升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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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电量71922.40万千瓦时,上年同期68366.10万千瓦时,同比上升5.20%;
(4)结算电费340749257.06元(不含税,暂估),上年同期368013143.93元(不含税),同比下降7.41%;
(5)结算平均电价0.5354元/千瓦时(含税,暂估),上年同期0.6083元/千瓦时(含税),同比下降11.99%。
(6)根据本报告披露前最新获取电费结算单数据,本报告期各类型售电模式电量、电费收
入及平均电价如下:
a.电网代购:电量 275.64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0.38%,电费收入 113.47万元(不含税),占全部售电收入0.33%,平均电价0.4652元/千瓦时(含税);
b.年度双边协商:电量 44204.99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61.46%,电费收入 18782.14万元(不含税),占全部售电收入55.02%,平均电价0.4801元/千瓦时(含税);
c.年内月度双边:电量 5827.77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8.10%,电费收入 2490.14万元(不含税),占全部售电收入7.30%,平均电价0.4828元/千瓦时(含税);
d.年度挂牌:电量 481.27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0.67%,电费收入 209.12万元(不含税),占全部售电收入0.61%,平均电价0.4910元/千瓦时(含税);
e.月度双边协商:电量 9400.00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13.07%,电费收入 3375.18万元(不含税),占全部售电收入9.89%,平均电价0.4057元/千瓦时(含税);
f.现货:电量 11732.73 万千瓦时,占全部售电量约 16.31%,电费收入 4647.09万元(不含税),占全部售电收入13.61%,平均电价0.4476元/千瓦时(含税);
g.调频及两个细则:207.33万元(不含税),占全部售电收入 0.61%;
h.其他电费(考核分摊等):1854.77万元(不含税),占全部售电收入 5.43%;
i.容量电费:2455.21 万元(不含税),占全部售电收入 7.19%。
因当月电费结算单需在次月中下旬可获取,本报告4.2.1披露的电费收入与实际结算电费存在差异,实际全年收入情况请以最终经审计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3、其他运营情况说明
(1)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年限
根据机组初始设计使用寿命,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年限预计至2037年。
(2)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情况
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称头角,
2024年周边新增东部电厂(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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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电厂(二期)项目为 2×669.65MW (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其对本项目竞争环境不构成重大影响,主要原因为:本项目主要参与广东电力市场交易,竞争形势与广东省全部参与市场的发电主体有关,单一新增竞争性项目影响有限;同时,东部电厂(二期)项目主要根据区域中长期用电需求配套建设。
(3)基础设施项目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项目 LNG唯一采购方为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游由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方通过《天然气销售与购买协议》采购 LNG取得。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消耗 LNG约为 10.07 万吨,成本 199432760.96 元(不含税),平均 LNG 成本约为
2157.76元/吨(含9%增值税)。
4、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情况说明2024年12月23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度交易及年度绿电交易结果的通报》,2025年度交易总成交电量3410.94亿千瓦时,其中2025年度双边协商成交电量3310.0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为391.87厘/千瓦时,同比下降15.84%。全年平均电价还将受到月度市场、现货市场等因素影响,具体受一次能源价格、西南地区降水情况、市场需求增长情况以及发电侧装机容量上涨情况等因素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关注广东省电力市场电价波动风险。
4.2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运营财务数据
4.2.1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序号:1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本期上年同期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
12月31日月31日
序号构成占该项目总占该项目金额(元)收入比例金额(元)总收入比
(%)例(%)
1售电收入340749257.06100.00368013143.93100.00
2其他收入----
3合计340749257.06100.00368013143.93100.00
注: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41%,主要受电价下降影响。本报告期本项目累计上网电量
71922.40万千瓦时,同比上升5.20%,平均电价0.5354元/千瓦时(含税),同比下降11.99%。
2、因电费结算单获取时间为次月中下旬,本报告期12月收入为暂估数,最终结果以经审计
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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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序号:1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本期上年同期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
12月31日月31日
序号构成占该项目总占该项目金额(元)成本比例金额(元)总成本比
(%)例(%)
1原材料(燃气费)199432760.9645.14198338125.5538.38
2折旧摊销37577963.768.5135286794.876.83
3其他主营业务成本131998070.3629.88173586110.5033.59
4财务费用68947980.9215.61106599882.5220.63
5管理费用951676.790.22473519.720.09
6税金及附加2397582.470.542171942.660.42
7其他成本费用525501.670.12283018.870.05
8合计441831536.93100.00516739394.69100.00
注:1、本报告期项目公司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5.32%,主要原因为股东借款本金随着基金分红逐步偿还,同时 LPR 利率下行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100.98%,主要原因为部分管理费用集中在四季度发生,上年同期非集中在四季度发生,2024年全年累计管理费用同比下降9.95%。
2、持续性及后续措施
股东借款利息在合并报表层面抵消,对投资人利益无实质性影响,后续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关注股东借款利息的计提和划付节奏,以确保满足基金分红需求的同时,力争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管理费用方面,基础设施项目全年管理费用同比下降9.95%,季度方面基金管理人视情况平滑处理,避免某季度出现同比大幅波动。
3、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经审计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4.2.3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衡量指标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序号:1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本期上年同期
2024年10月1日
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2023年10月1日至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单位至2024年12月公式2023年12月31日
31日
指标数值指标数值
(营业收入-营业成-8.29
1毛利率%-10.65
本)/营业收入×100%
净利润/营业收入×-26.14
2净利率%-33.73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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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息税折旧摊1.79
3+折旧摊销)/营业收%-1.84
销前利润率
入×100%
项目公司资产负债表297734792.53
4货币资金元503881573.57
超10%占比科目
固定资产账项目公司资产负债表2726322484.36
5元2880505923.84
面净值超10%占比科目
项目公司资产负债表2154000000.00
6长期应付款元2357499999.00
超10%占比科目注: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配套业务规则指引第6号—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试行)》规定,需披露项目公司占比超过10%的主要资产和负债科目,其中长期应付款为招募说明书中已说明的股东借款,属基金结构中的内部债务,在基金合并报表层面会抵消,对基金合并报表无实质性影响。
2、项目公司主要资产负债科目的同比变化情况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同比减少20614.6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基础设施项目提高分
红频率导致账面留存现金余额下降,截至本报告期末,2024年已实际分红至2024年9月30日。
(2)本报告期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下降15418.34万元,主要原因为机组设备折旧所致。
(3)本报告期长期应付款下降20350.00万元,主要原因为为满足基金分红现金流需求,项目公司偿还股东借款本金所致。
4.3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4.3.1经营活动现金流归集、管理、使用情况
基础设施项目现有2个银行账户,根据已签署的《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资金监管协议》及《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账户监管协议》约定,基础设施项目接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监管。
其中,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运营收入账户(一般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业上城支行)主要用于收取基础设施项目电费收入并定期向项目公司在监管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划付电费收入。
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资金运作账户(基本户/监管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主要接收运营收入账户划转的资金,用于各项运营成本支出、运营税费支出、对外融资的本息还款支出及其他支出。
项目公司银行账户均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分别由项目公司、基金管理人、监管银行对付款真实性、准确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监管银行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划付资金。
第 13 页 共 22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本报告期内,项目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为433465391.59元,总流出381713336.7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752054.80元,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与售电收入匹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为:其中收取2024年9-11月的电费收入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的99.80%;现金支出主要为:支付燃气成本费用等运营管理费用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
92.98%;税费支出和其他支出分别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5.63%和1.39%。
上年同期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560503873.13元,流出476144927.93元。
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为:收取2023年9-11月的电费收入,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的99.85%;现金支出主要为:支付燃气成本费用、运营管理费用等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83.51%%;税费支
出和其他支出分别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15.22%和1.27%。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主要提供方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基础设施项目关联方,实际电费支付方为各电力用户,来源合理分散。基础设施项目电价由广东电力市场充分竞价得出,与广东电力市场供需关系密切相关,电费收入符合市场公允性原则。
4.3.2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
4.4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4.4.1报告期内对外借入款项基本情况无。
4.4.2本期对外借入款项情况与上年同期的变化情况分析无。
4.5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情况
4.5.1报告期内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无其他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
4.5.2购入或出售基础设施项目变化情况及对基金运作、收益等方面的影响分析
本报告期内,基金收益主要来自于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益。
第 14 页 共 22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5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
1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113682.55
4其他资产-
5合计1113682.55
注: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占资产比例为100%。
5.2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注:无。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注:无。
5.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注:无。
5.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6其他资产构成注:无。
§6管理人报告
6.1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6.1.1管理人及其管理基础设施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2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第 15 页 共 22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12202亿元,340只公募基金、14只全国社保投资组
合、8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20余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置了独立的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部以作为基础设施基金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基金的研究、投资及运营管理等。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部具有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经验的主要负责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具备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经验的主要负责人员不少于2名。
鹏华基金是国内较早开展 REITs业务研究的基金公司,鹏华基金在知识和人才储备上做了长期而充足的准备。2015年,鹏华基金联手前海金控,积极借鉴国内外行业先进经验,探索金融创新与前海开发建设相结合的新路径,申请以深圳市前海片区前海企业公馆项目为基础资产,进行 REITs业务的尝试。2015 年 6月 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准予“鹏华前海万科 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前海万科 REITs”)注册。
鹏华前海万科 REITs基金于 2015年 7月 6日募集成立,并于 2015年 9月 30日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交易。鹏华前海万科 REITs自成立以来运营良好,为投资者创造了长期、稳健的收益回报。
6.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基础设施项目运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姓名职务限营或投资管理年说明或投资管理经验任职日期离任日期限
曾任普华永道中天王弈哲先生,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国籍中国,金分所审计员,南方融及会计双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位硕士,11产品开发部总监助年证券从业经理,南方基金管理验。曾任普华
2022-12-股份有限公司基础永道中天会计
王弈哲基金经理-5年以上
24设施基金投资管理师事务所深圳部总经理。2022年分所审计员,
12月加盟鹏华基金南方资本管理
管理有限公司,现有限公司产品担任基础设施基金开发部总监助
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理,南方基金经理,王弈哲具备管理股份有限第 16 页 共 22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季度报告
基金从业资格,满公司基础设施足5年以上基础设基金投资管理
施投资/运营管理经部总经理。
验要求。2022年12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基础设施基金投
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2022年12月
至今担任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王弈哲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臧钊先生,国籍中国,会计硕士,4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担任中国广曾担任中国广核电核电力股份有力股份有限公司会限公司会计核
计核算主管,中国算主管,中国广核能源国际控股广核能源国际责任有限公司马来控股责任有限西亚区域埃德拉公公司马来西亚司管理会计部资金区域埃德拉公
2022-07-主管。2021年10司管理会计部
臧钊基金经理-5年以上
11月加盟鹏华基金管资金主管。
理有限公司,现担2021年10月任基础设施基金投加盟鹏华基金
资部基金经理,臧管理有限公钊具备基金从业资司,现担任基格,满足5年以上础设施基金投基础设施投资/运营资部基金经管理经验要求。理。2022年
07月至今担
任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第 17 页 共 22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基金经理,臧钊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刘一璠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4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广东电网公司
曾任职于广东电网江门供电局,公司江门供电局,从事电力、信从事电力、信息等息等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维护管理工工作。2021年9月作。2021年9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月加盟鹏华基
2022-07-
刘一璠基金经理-5年以上有限公司,现担任金管理有限公
11
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司,现担任基部基金经理。刘一础设施基金投璠具备基金从业资资部基金经格,满足5年以上理。2022年基础设施投资/运营07月至今担管理经验要求。任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刘一璠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6.1.3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注:无。
6.2报告期内基金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约定,本报告期内各项管理费计提和划付情况如下:
1、基金管理人计提四季度基金管理费1996388.96元(含税);
2、基金托管人计提四季度基金托管费89124.08元(含税);
3、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计提四季度管理费499097.24元(含税),划付2024年部分
管理费 596746.70元(含税)剩余应付 ABS管理费余额 265823.53元(含税);
4、运营管理机构计提四季度固定运营管理服务费609446.04元(含税)划付2024年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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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固定运营管理服务费10983937.37元(含税);计提2024年全年浮动运营管理服务费
9536340.77元(含税)。浮动运营管理服务费需以审计数为计算依据,本报告期计提浮动管
理服务费为暂估数,最终结果以2024年年报为准。
6.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4公平交易制度及执行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养老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
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6.5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和运营分析
1、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分析
本基金全部募集资金在扣除“基础设施基金需预留的全部资金和费用”后,剩余基金资产全部用于购买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报告期间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基金管理人通过主动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报告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本基金的其他基金资产按照指引要求进行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已开展了协定存款业务,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考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闲置资金进行有效投资,增厚基金收益。
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运营分析
第 19 页 共 22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1)基金运营情况报告期内,本基金运营正常,管理人秉承投资者优先的原则审慎开展业务管理,未发生有损投资人利益的风险事件。
(2)项目公司运营情况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正常。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密切合作,统筹抓好生产运营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6.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及基础设施项目所在行业的简要展望
1、宏观经济概况
报告期内,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呈现出稳中有进的态势。在政策的有力支持下,经济增速有所回升。工业生产方面,尽管面临一些挑战,但制造业景气水平有所提升,工业增加值保持稳定增长。服务业生产指数也呈现加快趋势,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产值有所回升。需求端方面,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季放缓,但基建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增速加快。消费市场在政策推动下有所回暖,尤其是家电等大额消费增长显著。出口方面,尽管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但对新兴市场的拓展支撑了出口的韧性。货币政策方面,央行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和物价总体稳定。尽管如此,国内需求不足和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仍是当前经济面临的挑战。
2、行业概况及展望
根据 Wind数据,2024 年 1-11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896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10%;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1月,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2.3亿千瓦,同比增长14.4%。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2亿千瓦,同比增长46.7%;风电装机容量约
4.9亿千瓦,同比增长19.2%,延续绿色发展趋势。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公布数据,2024年1-11月,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8401.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
(1)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首先,该通知明确了2025年电力市场的规模和准入标准,预计市场规模约为6500亿千瓦时,鼓励 10kV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此外,对发电侧和用户侧的市场准入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各类电源的参与方式和条件。在交易方面,提出了年度、多月、月度及多日(周)交易的具体安排,并对交易价格、风险防范机制等进行了明确。同时,该通知还对现货市场交易的关键机制进行了优化,包括系统运行补偿、机组阻塞分配等。上述政策旨在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电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2)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度交易顺利开展,需关注电价波动风险2024年12月23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度交易及年度绿电交易结果的通报》,2025年度交易总成交电量3410.94亿千瓦时,其中2025年度双边协商成第 20 页 共 22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
交电量3310.0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为391.87厘/千瓦时,同比下降15.84%。主要原因为一是煤价持续保持相对低位;二是广东省装机容量快速增长,根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数据,截至
2024年6月末,广东电网统调装机容量2054亿千瓦,同比增长15.2%;三是广东电力现货市场
持续保持低价运行,现货市场价格发现作用逐步凸显;四是广东省售电公司数量持续增加,根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官网披露数据显示,2024年下半年新进入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达一百余家,发售一体议价能力明显,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平均电价还将受到月度市场、现货市场等因素影响,具体受一次能源价格、西南地区降水情况、市场需求增长情况以及发电侧装机容量上涨情况等因素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关注广东省电力市场电价波动风险。
§7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60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报告期期间其他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00000000.00
§8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注:无。
8.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注:无。
§9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信息:
截至2023年末,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135917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扣除补流部分,实际投向均符合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拟募集投向项目。
§10备查文件目录
10.1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4季度报告》(原第 21 页 共 22 页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4 年第 4 季度报告文)。
10.2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



